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立律所案件质量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办案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为切实提高律师办理案件质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成立本所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一、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薛松
副组长:陈红
成 员:王晓梅、钟慧玲、莫嫚玲
二、工作职责:
1、对律师接办案件实行科学、高效的质量管理,建立内部监督、当事人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
2、指导律师依法开展诉讼代理活动。
3、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律师规范执业,依法履行诉讼代理职责 。
4、查处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