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渭生

日期: 2020-08-13 21:50:04 浏览次数: 354

1955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陕西淳化县人,中共党员1986年毕业于西北大学、首都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先后曾担任监狱,律师等领导职务,2000年辞去国家公务员,重操专职律师执业,创办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至今19年,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主任,法人代表。海南省“中青年专家协会法学专家”、“中国市场主体维权铸信联合行动律师团成员”、“海南大学名誉副教授”、“海南省诚信律师”。

任渭生律师从一九八O年元月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原在陕西省宝鸡律师事务所作专职律师,一九八四年评为三级律师(中级职称)

一九八六年元月调任到陕西省金河劳动教养管理所任所长、党委书记

九九二年被海南省委组织部选调到海南省劳动教养管理所任所长、党委书记政治委员和法人代表。一九九九年三月调任到海南省司法斤公证律师管理处任处长兼省律协副会长二O0年六月创办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经过五年的发展,本所已成为省内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56人(2018年7月28日海南省司法厅公告通过考核的律师为56人),实习律师9名,行政人员6名

任渭生同志坚信共产主义信念,忠于党、忠于人民,在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工作满腔执情,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领导艺术,坚持以新观念、高标准、勇于开拓和服务社会、执业为民的思想,积极开展律师业务,经过艰苦创业,本所律师队伍初具规

模、上档次,资产积累和承办能力不断増强,社会信誉不断提高,深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各界的信赖。

任渭生同志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事实与法律,坚持诚信原则,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依照当事人的委托履行义务,做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年多来,共接办各类案件二百余件,涉案标的另还担任海南日报社、椰树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海南省农恳建筑总公司、海南省血液中心中国石化海南经济发展公司等十几家省级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参加谈判为其起草、修改、审査大量重要合同和法律文书以及处理各类重大法律事务,深受顾问单位好评

在挑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时效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委托事务,并及时、客观地告知委托人(当事人)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风险,严守诚信、公正原则。无超越权限代理、泄露当事人秘密、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等违纪行为;无利用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帮助之便牟取当事人利益或接受当事人贴物;无满足委托人(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等丧失客观、公正及欺诈性行为。从业期间热心为贫、弱、残、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多次接受指派参与政府信访活动等法律咨询,积极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救济性活动,多次助学、助残、扶贫、救灾捐款达万余元。

在律师队伍,任渭生同志严守行业竟争规范,尊重同行。从无贬低同行,更无利用承诺回扣或采取竟相压价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在本所,不以自己是主任而私自收费受理案件,均通过所正规途

径,统一办理收案收费手续。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和办案程序,坚持依法调査取证,尊重法官、检察官和仲裁员,为公平公正审理、裁决案件,全面维护委托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任渭生律师敬业、勤奋,业务涵盖《律师法》规定的所有范围,并在金融、投资、海商、保险、名誉侵权、知识产权、房地产、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

任滑生律师曾经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及提供法律服务的客户有:中国石化集团海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省计划厅海南日报社海南省交警总队海南省烟草总公司椰树集团

海南汇通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兴业聚脂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美亚石油公司海南省石油公司中国CMFC公司等

任渭生律师倡导的“认真办好每一件委托”已成为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企业文化的主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提出的“不达标,

不收费”已成为该所律师接受委托、提高服务质量的执业理念。任渭生律师与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将以实力说话,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客户共同成长,实现“双赢”。

X海口律师_海口律师事务所_海口法律问题在线免费咨询-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wixin888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